龙城有一虫,其成虫身长三尺,周身漆黑,有四足,两大锷。当地人呼曰:斗虫。何为其然?为其好斗也。
余年少时,甚爱虫矣,往山上寻之,觅得一只幼虫。盖刚孵化,身不满十厘米,其色乳白,与成虫多有异矣。余爱之,故收而养。及三月后,其大矣。四足如擎天之柱,大锷如鱼肠之剑,身漆黑如无月之空。
其性甚为温柔,不欲与他物做对。何为?余自小,尝教它诸子百家,又多传忍让之学,故其性与它虫甚怪。
一日,此虫遇一斗虫拦路。恰那虫也不是讲理的,两语不合,擎起大锷就砸来。此虫心动:忍无可忍,勿需再忍也。故战之。此虫自小,虽通读百家,又不曾学地剑术,故对此大锷使用实为不熟,量如何抵得对方?一战而败,再战,亦败,又战,又败,如是者三。余恰好路过,将其救下,览其身,无半寸之完肤;鲜血横溅。
余叹曰:“吾自小教你,故不让汝为斗矣。吾以道德教汝,奈何汝背身即变,受此大祸!”
虫曰:“吾非不知汝心之苦也。奈吾自为斗虫,故应以斗战为生,汝知其不可为而为,不亦蠢矣?由汝,知人类之不可救。强施力于物,自诩‘人定胜天’!岂不谬乎?”须臾,血流不止而亡。
呜呼!吾与吾之德善吾之虫,而致其身亡矣。由此知,天下之物,皆有定数,若强力而改之,往往亡矣! |